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受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万宁市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编号:HNXZ-2021-1114),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施工单位。
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对万宁市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进行清淤,清淤河长3.45km,清淤疏浚总量约6.04万m³。
2.2、建设地点:万宁市后安镇与和乐镇。
2.3、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3660905.09 元,投标报价应低于(不含)等于上述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规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单位应出具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说明;不接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需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1年 11 月 16 日至2021年 11 月 18 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学苑公寓E座11A;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 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纵一北路阳光小区一期市城投公司二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98-62266962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学苑公寓E座11A
联系人:符工 电 话:0898-6864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