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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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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6〕5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并以慈发改招〔2016〕81 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第二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名称:慈利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施工阶段监理。
2.2项目位置: 慈利县城内
2.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62.2亩。主要对老城区19条道路(零阳路、万福路、环城南路、笔架路、永泰路、古常路、双安路、建设路、文化路、紫霞路l站前大道、荷花路、幸福路、慈姑路、古城路、白宫城路、军民路、光明路、朝王塔路)进行提质改造(包含地下综合管网、路面、绿化、亮化等)以及新建四条撇洪渠(白云路撇洪渠、慈姑路撇洪渠、白宫城路撇洪渠、交警队撇洪渠),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134.00万元。。
2.5招标范围:第二施工阶段为对本项目零阳路(老汽车西站至高速公路南辅道)、站前大道、慈姑路等一阶段以外部分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包含地下综合管网、路面、绿化、亮化等)以及新建慈姑路撇洪渠、新建交警队撇洪渠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第二施工阶段估算投资约30000万元,业主保留因政策调整而变更施工路段范围及内容的权利,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为准。
2.6监理工期要求:从第二施工阶段的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该项目的第二施工阶段施工工期一致。
2.7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要z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e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及实际工作单位一致。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o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共1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监理员7人。各相关专业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派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t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i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23:59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采取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生成的订单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凭证。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258343795@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本项目实施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若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的,按骗取中标处理,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其依法从严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联a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司地址: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0744822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3755094627
传 真:0731-84429055
邮 箱:258343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