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其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水稻种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水稻种子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21】012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1-YZ-XMZB-0960
采购项目预算:323.00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23.0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代码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公斤)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水稻种子 |
株两优819 |
详见第八章 |
25000.00 |
97.50 |
97.50 |
2 |
水稻种子 |
陵两优674
|
详见第八章 |
25000.00 |
97.50 |
97.50 |
3 |
水稻种子 |
五优蒂占 |
详见第八章 |
20000.00 |
128.00 |
128.00 |
合计 |
323.00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人资格的要求”中的全部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室,咨询客服电话:400-6682666。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3874399140
地 址:沱江镇春晓路1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唐婷婷
电 话:15399963988 0746-8663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婷婷
电 话:15399963988 0746-8663988
九、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所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中。
4、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8.1款项规定。
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XX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