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永兴县供销系统棚改项目(永兴县土产废旧食杂果品公司和永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棚改项目房屋拆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供销系统棚改项目(永兴县土产废旧食杂果品公司和永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棚改项目房屋拆除)
2、采购代理编号:HNXZ-2021-CZ-XMZB-093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上限值(元) |
永兴县供销系统棚改项目(永兴县土产废旧食杂果品公司和永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棚改项目房屋拆除) |
1项 |
¥348693.68 |
¥35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永兴县供销系统棚改项目(永兴县土产废旧食杂果品公司和永兴县城关供销合作社棚改项目房屋拆除)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理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1.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1.4要求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20]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包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2.4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开标室。
3、供应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开标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5707359206
地 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电 话:0735-2618800、1897350666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2
磋商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磋商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磋商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