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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青年路东段(桔城大道-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审【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沅江市远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沅江市青年路东段(桔城大道-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
2.3 建r规模:建设青年路东段(桔城大道-环湖路)道路全长406.6米,路幅红线宽35米,配套雨排水、绿化、亮化等交通设施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沅江市青年路东段(桔城大道-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佰贰拾叁万壹仟壹佰贰拾伍圆陆角柒分(¥5231125.67);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t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 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o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o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t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 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t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n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2733519。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y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7 l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8 施工合同由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招标人办公室现场亲笔签定;
招 标 人:沅江市远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3549753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郭凯
电 话:1378737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