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采购人(发包人):(甲方)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
供应商(承包人):(乙方) 湖南天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莲荷森林公园入口改建园林景观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1】00000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邵阳市双清区莲荷森林公园入口改建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及工程量:绿化工程、透水砖铺装572.9㎡、不锈钢花架一座、景石一座等。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邵阳市双清区莲荷森林公园入口改建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邵阳市双清区莲荷森林公园入口改建园林景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及工程量:绿化工程、透水砖铺装572.9㎡、不锈钢花架一座、景石一座等。
3、工程承包范围:邵阳市双清区莲荷森林公园入口改建园林景观工程。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1年3月8日。
竣工日期:2021年5月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苗木一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达100%。
6、工期延误
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审定核实后,工期相应顺延:(1)连续强降雨、雪,2天以上,如:持续降雨超过24小时且雨量超过100mm以上;近十年来未见的异常雨雪;
(2)40℃以上或低于-10℃以下并持续两天以上天气等;
(3)8级以上大风。
7、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零叁万玖仟伍佰壹拾陆元肆角伍分(人民币)¥:1039516.45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审计结论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80%结算工程款,一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余下20%结算工程款。
9、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13、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无偿为承包人提供水源,及时处理工地矛盾,因自然灾害及当地矛盾造成的人为苗木损害由甲方负责。
14、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监管部分执壹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3月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监管机构备案(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