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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邵阳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能源{2019}9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邵阳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起自永州市零陵区,途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东安县,止于邵阳市邵阳县。
2.3 规模:永州市-邵阳县输气管道工程输气管道长116公里,沿线设2座站场(即永州首站和邵阳县末站,其中邵阳县末站在已建站场内扩建),6座阀室,输气规模3.72亿立方\年,设计管径D406.4mm,压力6.3兆帕。控制性工程含3处铁路穿越,5处高速穿越,2处大中型河流穿越(湘江和石溪江)。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中石化新气管道广西支线永州分输站至本工程冷水滩分输阀室围墙外2米(含冷水滩分输阀室)。二标段为本工程冷水滩分输阀室围墙外2米至邵阳县末站。投标人可选择2个标段投标,同一单位最多只可中标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标段:本工程冷水滩分输阀室围墙外2米至邵阳县末站,控制性工程含1处铁路穿越,4处高速穿越。在招标人提供的《总体技术要求》及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详细工程设计(含穿跨越、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必要时补充详勘);
(2)协助发包人办理地方政府部门建审手续;
(3)乙供物资(含热煨弯管)采购(其中线路管材、阀门、工艺设备、撬装设备、站控及通信系统除外),甲供物资验收与管理,甲供物资清单见附件;
(4)站场阀室、线路、穿越、光缆敷设、水工保护、阴极保护、三桩制作与安装、试压吹扫、干燥、场站绿化、站场阀室标准化等工程建设工作;
(5)施工临时及永久用地(含林地)协调、林木移裁手续等的办理;
(6)地级市及以下地方关系协调、地表附着物清除(包括清点、清理、移除等)、三穿通过权手续办理等协调工作;
(7)EPC总承包管理、负责各种审查审批办理、完成设备调试、人员培训、中间交接、工程交工、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文件归档、工程保修、配合投产试运等全过程服务,移交全部工作内容及交钥匙工程并提供项目运行方案。
不包括场站阀室征地补偿、管线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水土保持补偿(因乙方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产生原因除外)、场站阀室永久用地征地组卷报批、工程使用林地组卷报批。维抢修设备和机具购置、初设内非安装机动设备的购置、投产工器具的购置。
2.6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 520 天内完工。
2.7 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设计交付质量合格率100%。
2.7.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无损检测焊接一次合格率96%以上(以焊口统计);管道埋深一次合格率100%;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一次投产成功。
2.7.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物资交付质量合格率100%;A类物资(如管材、阀门、压力容器、撬装设备等)100%进行监造。
2.8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应具有: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A1类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可作为牵头人。
(2)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工作,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联合体各个成员单位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工对建设单位负责。
(4)联合体禁止在本项目再次单独或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18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0年11月27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如遇问题请咨询:4006682666或0731-8221001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nsdzj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改委法规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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