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其派驻式宣传服务队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0】0109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0-CZ-XMZB-052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式宣传服务队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0】010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0-CZ-XMZB-0522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叁佰陆拾伍元整(¥499365.00)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式宣传服务队项目 | ¥499365.00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式宣传服务队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账户:
收款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五岭支行
账号:4305 0170 4136 0000 0009
3、交纳时间:2020年8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时前(含17: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0年8月5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桂阳县龙潭路1号
联 系 人:姚参
联系电话:1378776550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735-2618800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