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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的2020年新老校区运输服务重新立项,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179号,委托代理编号:2933-20200421-4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
一、项目概况 | |||||||||||||||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新老校区运输服务重新立项 |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179号 | |||||||||||||||
3、采购项目编号:2933-20200421-402 | |||||||||||||||
4、项目负责人:邓鋆 | |||||||||||||||
5、联系电话:18890653629 | |||||||||||||||
6、采购预算:1,040,000元 | |||||||||||||||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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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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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 |||||||||||||||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 |||||||||||||||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 |||||||||||||||
包1: |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交通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交通运输客运服务经验;(2)具有在怀化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维修服务机构;(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车辆安全维护制度、有先进的管理体系;(4)须做好客运服务车辆的定期保养工作,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5)供应商须提供产权自有客运服务车辆清单(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固定资产-运输车辆明细表”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和相应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交警车管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法人单位车辆信息清单(加盖交警车管部门公章),提供核准承载40人以上及核准承载20-30人左右两种车型,能同时提供的客运服务车辆不得低于8台,每辆车须至少配一名驾驶员;(6)客运车辆驾驶员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客运资格从业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7)驾驶员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8)驾驶员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类疾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 |||||||||||||||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 |||||||||||||||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6、其他说明。 | |||||||||||||||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9,600元。 | |||||||||||||||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 |||||||||||||||
1、按本资格预审文件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 |||||||||||||||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节假日不休,持本采购邀请、个人身份证及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在 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国际大厦1404室 购买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 |||||||||||||||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 |||||||||||||||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 |||||||||||||||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0年04月24日 至 2020年04月28日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节假日不休,持本采购邀请、个人身份证及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在 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国际大厦1404室 购买谈判文件。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 |||||||||||||||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 |||||||||||||||
七、质疑 | |||||||||||||||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联系方式:湖南医药学院 | |||||||||||||||
地 址: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 |||||||||||||||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745-2385117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 |||||||||||||||
联系人:龚先生 邮编:410016 | |||||||||||||||
电 话:0745-2317118 传真:0731-84429055 | |||||||||||||||
附件 |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 |||||||||||||||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一、我方在此声明: | |||||||||||||||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 |||||||||||||||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 |||||||||||||||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 |||||||||||||||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 |||||||||||||||
1、受到刑事处罚; | |||||||||||||||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日 期:年月日 |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