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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大祥区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19]000057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47600.0
大写:肆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由甲方发布开工令:完成日期:开工令发布后三十个工作日。总日历天数:三十个工作日。
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湘商产业园内
4.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提交正式勘察技术报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剩下的30%在勘察报告经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审图合格后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邵阳市大祥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R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3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政府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帐 号:4300175066105250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