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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邵东市公安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邵东洪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东县宋家塘办事处金三角商务中心七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则,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 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型办公楼物业管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三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特保服务:服务范围在监管中心院内,负责对进出监管中心院落的人员车辆进行盘问、查验、登记,按照监管场所的规定予以放行、禁行。同时负责会见室的秩序维护及卫生工作,确保监管中心监区以外区域的安全。
2.保洁服务:服务范围在监管中心监区以外,主要工作职责是每天负责对办公走廊、楼梯、会议室、厕所、收押室、提讯室的地面、墙面、窗户的清扫、刷洗,对监管中心院内道路、水沟、洗车场、空坪进行清扫,将监区内垃圾清运,确保清洁卫生。
3.洗车服务:凭票免费清洗公职人员车辆。
4.绿化养护:负责监管中心院内所有树木、花草的养护,修剪、施肥、浇水、杀虫除草、补栽树木及绿化场内的卫生清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总体标准和要求
办公楼服务总体标准:四星级物业管理服务。
一、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
(1)传达室门卫24小时值班,负责人员、车辆进出询问、登记、辖区安全巡查。
(2)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大宗物品如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出入必须向监管场所电话核实后方可放行。
2、车辆管理
(1)进出各种车辆按照局规定行驶摆放有序,无堵塞现象,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外来车辆进入院内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车辆外出必须验证是否本车主驾驶,否则拒绝放行。
(2)除警车外,非本单位车辆严禁在院内过夜,特殊情况需在院内过夜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3)协助驾驶员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停放场有人疏导,管理有序,非机动车辆集中停放在规定场地内,管理制度落实,场地整洁。
二、环境卫生管理
1、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场坪、道路、草坪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并全天保洁,地面做到“五无”,即无杂物、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堆积物。
2、每月1次清扫排水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确保排水沟畅通,无积水。
3、每日至少打扫1次办公楼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擦拖1次干净,门厅每日至少打扫2次,全天保洁。
4、会议室会前、会后及时打扫,卫生间每天冲洗2次,做到厕所无异味,便器洁净无黄渍。
5、楼顶每年至少清扫1至2次,经常保持清洁干净。
6、每日清理院内垃圾1次,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垃圾箱、果皮箱即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
三、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职责
管理处主任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全体护卫是义务消防员。
第一责任人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义务消防员发现火警及时拨打119,并组织力量及时扑救。
2、控制火灾隐患
第一控制火源:第二监视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如配电房,二楼仓库;第三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宣传。
3、消防监控室安防监控24小时值班,每日2次对办公楼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四、其他管理
如遇特殊情况,保安应配合、服从监所中心领导调配加班。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服务对象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相关规定。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保洁、绿化所需要的工具、生活用电、用水和洗车场用水、用电以及其他所需工具。承担绿化养护所需的养料等。
5、按月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检查和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有权责令乙方调换不负责的保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制定物业管理制度,按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对服务方及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行为提请甲方或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本办公楼所有办公室安全守护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不得离岗,严格按门卫制度执行,实行出入非工作人员的登记制度。
4、签订的本物业管理合同,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合同转让第三方负责管理。
5、所有招聘的物业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和薪水由乙方负责管理及支付,物业所有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务必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员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保安、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制服按甲方要求由乙方统一购置、发放和保管),值班不因双休日与节假日而中断。
7、因乙方管理不善,未尽安保防范职责,致使甲方综合办公楼出现车辆和财务被盗,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 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管理岗位设置
1、管理人员1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上岗证书。
2、保安人员6人,传达室一班2人,24小时值班,三班共6人。
3、保洁人员3人,负责对办公走廊、楼梯、会议室、厕所、收押室、提讯室的地面、墙面、窗户的清扫、刷洗,对监管中心院内道路、水沟、洗车场、空坪进行清扫,疏通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其中一名保洁员负责车场的车辆清洗工作。
4、绿化工1人,负责监所中心院内所有树木、花草的养护,修剪、施肥、浇水、杀虫除草、补栽树木及绿化场内的卫生清理工作。
5、员工条件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身高1米65以上,容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的男性。
(2)保洁人员年龄男工不超过60岁,女工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3)全体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九条 物业管理劳务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物业管理劳务年承包金额为 肆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428500元) ,付款方式自承包之日起至次月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 叁万伍仟柒佰零捌元整(小写35708元),乙方开劳务发票的税金自行承担。
第六章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甲方原因无故拖欠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达二个月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照或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承诺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整改到期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若需续签物业管理合同,另行协商后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订合同权。若甲乙双方解除此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顺延15日撤出合同规定的管理区域,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按合同标准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邵东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可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监管管理部门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或法定代表 乙方法人或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邵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