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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NY525-2012标准有机肥供应商壹个,(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 2019】0142),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NY525-2012标准有机肥供应商壹个
2、采购计划编号:永江财采计【 2019】0142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总预算70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每吨有机肥上限价为人民币900元每吨,超过上限值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5、供货期限:茶农需求与供应商协商完成交货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肥料登记证》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说明:1、以上证明文件必须是有效期内并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提供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提交证明材料。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行政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132号
联系人:蒙先生
电 话:138747439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艾女士
电 话:15399963988 0746-866398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