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会同县城南路提质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已经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予以澄清补充,澄清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3 质量要求,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修改为,“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招标文件P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第2款中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修改为,“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第10款中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修改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含有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单位工程的“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未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取费,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时,所有单位工程的“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应当包含体现上述两项取费;
5、招标文件P185页,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部分)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修改为,技术标暗标以现场领取的统一格式:
“会同县城南路提质改造工程
技
术
标
部
分
”;
6、招标文件P51页,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1)招标控制价8%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修改为: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 / %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当投标人有效报价低于本设定值的,上述(一)(二)款不再适用)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仅当采用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的警戒线时,招标人方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本项)”。
7、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14日17:00 。现延期至2019年10月2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会同县林城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45-88268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顺天大厦1404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73759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