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发包人: 邵阳市双清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甲方)
承包人: 湖南易昌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八路军驻湘通讯处旧址日常养护工程
工程地点: 双清区昭陵西路西路口28号
工程内容: 八路军驻湘通讯处旧址日常养护工程,建筑面积为351.5m²,其中通讯处旧址建筑面积为189m²,展览馆为119m²,管理办公室为43.5m²;对其屋面、地面、墙面破损部分进行恢复,并增加消防、安防、文物陈列、卫生间等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壹佰叁拾伍万玖仟玖佰零捌元 元(人民币)¥: 1359908.00 元;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发包人执 2 份、承包人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双清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