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郴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全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2政府采购编号:电FW_2019070400809,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CZ-XMZB-0455,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19]00256号
1.3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
1.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全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项目 | ¥995000.00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全市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购需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3月-5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2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工程或城乡规划高级职称。
三、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网站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35-22224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735-2618800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