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招标项目编号:HNXZ-2018-ZB03-XMZB-0686)
各投标单位: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泊位引导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XZ-2018-ZB03-XMZB-0686)已于2019年3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因答疑需要,本项目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泊位引导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19年 7月 5 日上午9时00分,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至2019年7月3日下午17:00时止,地点不变。经招标人确认,对各投标人的疑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3页、第4页、第17页、第19页、第67页等有如下相似规定: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飞机泊位引导系统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招标文件第75页,资格性检查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国内授权代理商。
答: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为“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飞机泊位引导系统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第13页24.6 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疑问:请明确此处业绩要求。
答:招标文件初审没有业绩要求,其他业绩评审按招标文件及所附评分表执行。
3.招标文件第35页等有如下规定:3.1.7所投标产品的中央控制系统能够接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以实现对泊位引导系统的统一管理。疑问:请问接入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有系统接入证明文件或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答:招标文件第35页3.1.7修改为“☆3.1.7所投标产品的中央控制系统能够接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以实现对泊位引导系统的统一管理。投标人应提供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制造商出具的接入原中央监控系统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并承诺确保接入。”
4.招标文件第32页:“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对技术规格条款中的技术性能指标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规格偏差表》,并加以说明,任何不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任何条款被标注“★”,表明该条款及其下级条款为重要条款,任何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风险。其它一般条款如超出5项不满足,将被认为不满足招标要求并承担不经澄清就被判废标风险。中标后,投标人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偏差表中已被招标人确认的条款,否则将承担被废除中标资格的风险。”第77页:“7“★”条款一条不满足或一般条款五条不满足的。”
疑问:请问技术部分是否有“*”/ “★”条款?;一般条款5条还是6条不满足会导致废标?
答: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内容澄清为:技术部分“★”条款一条不满足,或者“☆”两条不满足,或者一般条款五条不满足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5、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满分10分),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8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9-10分。疑问:招标文件只对优于、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进行了规定,能否细化该评分标准?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6、设备设计的合理性、维修性(满分8分)2、泊位引导系统完全采用国际一流品牌的原装进口产品的,得4分,部分采用原装进口产品的,得2分,其他得0-1分。疑问:请细化评审依据?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7、设备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满分10分):1、泊位引导系统能全天候正常运行,满足全年工作365天、每天连续工作24小时的条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如雷雨、雪、雾天、强烈日光照耀下、地面反光、夜间、机身反光强度较大时均能正常工作,正确引导飞机入位的,得5分;受特殊环境等影响的,得2-3分;受环境影响较大的不得分。疑问:请细化评审依据。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8.泊位引导系统完全采用国际一流品牌的原装进口产品的,得4分,部分采用原装进口产品的,得2分,其他得0-1分。”;“2、2013年以后单一型号不少于8套,在中国大陆民用机场具有安全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原产地有悖于招标法规定;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9.评审因素,“4、能提供国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所投标系统使用的激光技术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得2分”可否列举“国际权威机构”的名单及评定上榜标准;“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经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是否也属于国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10.商务部分,销售业绩部分“近五年在中国大陆民用机场有50套销售业绩的;得1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原产地有悖于招标法规定;目前国内销售业绩超过50台的只有一家,此项有潜在的明显指向性。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11.《招标文件》中第35页3.1.7系统总体要求“所投标产品的中央控制系统能够接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以实现对泊位引导系统的统一管理”
疑问:
<a>招标人是否可提供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的厂家信息?
<b>招标人是否可确认在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已包含本期项目的监控内容,如软件界面、接口信息等?
<c>招标人是否确认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采用标准接口协议?
<d>招标人是否可以提供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的接口通讯协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中第37页3.4.1飞机泊位引导系统概述中提到:“所投产品应基于三维激光原理”
疑问:根据《ICAO附件十四》 第八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ICAO机场设计手册》等相关的国际规范、国内规范对泊位引导系统实现的功能及技术指标提出了要求,但并未对具体实现方式明确要求。招标文件多处技术条款限定投标产品应基于三维激光原理,相当于排斥和限定了部分潜在投标人,请业主及招标单位澄清是否接收其它更优的技术方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将招标文件第38页3.4.5修改为“☆3.4.5所投标飞机泊位引导系统应采用三维技术实现飞机安全引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采用三维技术的详细说明。系统还应提供飞机接近停靠点的实时位置信息。显示屏能见度不小于100米,方位引导在距停止线不小于50米处时开始,距离引导在距停止线不小于30米处时开始。必须保证当飞机移动速度不小于2.0米/秒时系统能正常引导(当飞机驶入停机位时的滑行速度超过设定值2米/秒时,系统应能在飞行员显示单元显示“Slow减速”或其它警示符号),停止误差不大于0.3米,方位误差不大于0.3度。显示屏应能供飞机正、副驾驶员以及地面辅助停靠人员同时使用,显示单元可在显示屏上显示航班信息、泊位信息、引导指示、紧急停止信息和机位故障信息等内容。显示单元必须对正、副驾驶员无视差。”。
13.在《招标文件》第80页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泊位引导系统完全采用国际一流品牌的原装进口产品的,得4分,部分采用原装进口产品的,得2分,其他得0-1分”。
疑问:根据此条款,我方理解业主及招标单位倾向采用进口泊位引导系统产品,请业主及招标单位澄清能否将招标方式修改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办法实施?
答:按本文所附评分表执行。
附:评分表
项 目 | 评价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区间 | |
技
术
部
分 (55分)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满分10分) | 泊位系统设备和应用软件的主要性能参数和要求。 | 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主要性能进行评议,主要包括停止精度、停止距离、方位精度、显示单元能见度等(需提供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对最优者得9-10分;次之得5-6分,第三及以后得0-3分 | 0-10 |
设备设计的合理性、维修性(满分12分) | 引导单元对安装位置的要求;泊位引导系统主体设备和软件采用产品品牌的成熟度和知名度等。 | 1、引导单元支持2条及以上滑行引导中心线(复合机位)的得4分,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2、能够接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现有泊位引导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 0-12 | |
设备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满分15分) | 泊位引导系统对工作环境和时间的要求;在国内机场用户对产品的满意度等。 | 1、泊位引导系统能全天候正常运行,满足全年工作365天、每天连续工作24小时的条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如雷雨、雪、雾天、强烈日光照耀下、地面反光、夜间、机身反光强度较大时均能正常工作,正确引导飞机入位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印章的用户证明原件证明其产品能够满足上述要求。 2、所投标产品应技术成熟、稳定,2003年以后单一型号不少于10套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监管的民用机场安全运行2年以上得2分,安全运行5年以上得5分;安全运行10年以上得8分;安全运行15年以上得10分。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家机场的用户证明(该证明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盖有用户单位公章的原件))。 | 0-15 | |
配套专用工具及易损件配套的齐全性 (满分4分) | 配套工具和常用配件的齐全性 | 配套工具及易损配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 | 0-4 | |
设备的先进性、齐全性(满分14分) | 机型识别技术是否先进可靠;有无国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等。 | 1、所投产品显示单元对飞机正、副驾驶员和地面工作人员显示均无障碍和视差的。泊位引导系统整机机械性能需具有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4分,否则不得分。 2、所投产品采用三维激光扫描识别技术,所投泊位引导系统的激光扫描系统具有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1级安全激光检测报告得4分,否则不得分。 3、所投泊位引导系统需具有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ICAO《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中关于泊位引导系统和高级泊位引导系统所有规定的检测报告得6分,否则不得分。 | 0-14 | |
商务 部分 (15分) | 付款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程度(满分0.5分) | 付款条件 | 付款条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得0.5分。 | 0-0.5 |
交货时间及地点响应程度 (满分0.5分) | 交货期 | 交货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要求的,得0.5分。 | 0-0.5 | |
公司信誉(满分2分) | 质量体系及用户反馈 | 对投标人的信誉进行评价,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 | 0-1 |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满分2分) | 质量保证 | 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机构和服务承诺进行评议 (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0.5分,第三名及以后得0分) | 0-1 | |
业绩条件(满分10分) | 销售业绩 | 近五年在中国国家民用航空局监管下的民用机场有50套销售业绩的,得1分;每增加50套销售业绩的加1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0-10 | |
价格 部分 (30分) | 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的价格的平均数为基准数,得满分30分;投标价格每增加4%减1分,每减少4%减0.5分,不到4%的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30分) | 30 |
注:
1、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1项偏离,或带“☆”号条款2项偏离、或一般指标5项偏离即为废标;
2、技术规格书中需要提供“支持性证明材料”而不能提供的,则视为本项不符合;
3、“☆”号条款每偏离一项扣3分,一般条款每偏离一项扣1分。
根据答疑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澄清修改,请各投标人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自行下载。
招标人名称: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地址: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维 电话:0731-8479952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易鹏、周建平
电话:0731-84447300转5107、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