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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相关文件备案
管理和检查评审的通知
湘建建[2010]21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断规范,招标相关文件编制逐步科学完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给招标投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P关文件备案管理和检查评审工作,提高编制质量,强化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不按规范要求和标准编制招标相关文件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标相关文件的备案管理
(一)严格落实招2文件备案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编制招标方案后,方可将招标相关文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相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招标事项核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5.工程资金落实证明;
6.项目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和授权委托书;
7.自行招标的提供招标人在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及执业资格证;委托招标的提供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及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
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时间计划、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入围方式、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等。
(二)严格统一招标相关文件备案标准。
招标相关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有关答疑、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招标相N文件要统一按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示范文本编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设置,不得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对投标申请人提出两个或以上资质种类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或抬高资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将投标申请人类似N程业绩、获奖事项、信用等级、各项体系认证及不良行为记录作为必要合格条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相关文件在发售前3个工作日内报相应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相关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或违法违规条款、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投标人倾向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出具书面修改意见并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按规定修改并经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招标相关文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备案并签署书面备案意见。
二、严格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
(一)检查评审范围。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首次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报送的招标相关文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修改后正式发布的文件不参加评审)。
2.各级招标投2监管机构对本级招标相关文件备案监督情况。
(二)检查评审主要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1、2)。
1.是否按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文本编制;
2.是否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条Z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3.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4.是否有随意降低或抬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5.是否设置了可随意理解和裁定的条款;
6.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肢解后招标发包的情况;
7.质量等级要求、工期要求、保修要求是否合理;
8.文件主要内容是否完整;
9.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施工和验收o范;
10.文件报备时间是否拖延;
11.招标相关文件是否经招标人同意;
12.制定的招标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13.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书面备案意见r
14.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程序是否规范;
15.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备案标准;
(三)检查评审方法和时间。
检查评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合格,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
各级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每季度10日前负责组织对上季度本级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相关文件进行检查评审。检查评审结果由各市州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汇总后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省招标办将各地上报的检查评审情况进行汇总并每半年通报一次。
对各级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检查评审,由上级机关根据检查评审内容,组织对下级机关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检查评审。
(四)奖惩措施。
凡招标相关文件编制优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对招标相关文件备案优秀的监管机构,将作为招标投标工作年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对编制招标相关文件存在问题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以下措施严格处理:
1.招标相关文件未经备案而发布(发售)或者流入投标人等社会人员手中的,每发现一起,记录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送的招标相关文件主要条款违反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每违反一条,记录该单位和责任专职人员一般不良行为各一次。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意见拒不改正,重复报送仍达不到备案要求的,每发生一起,记录该单位和责任专职人员严重不良行为各一次。
4.设置歧视性或排斥性条款,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每设置一条,记录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责任专职人员一般不良行为各一次。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实际从业人员与委托代理合:中注明的专职人员不符或所持专职人员证单位与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单位不符的,对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记录一般不良行为各一次。
(五)检查评审要求。
1.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重要任务来抓。
2. 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认真做好招标相关文件的存档工作。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首次报送的招标相关文件必须严格、认真、及时存档,确保检查 审内容的真实性。
3. 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对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要按要求及时组织,评审时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标准,评审结果须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招标办。
附件:1.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计分表1
2.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计分表2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计分表1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对象 | 分值 |
1 | 备案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科学完善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10分 |
2 | 是否按规定出具书面备案意见书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20分 |
3 | 对首次报送的招标相关文件存档是否详细规范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10分 |
4 | 是否按要求组织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10分 |
5 | 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招标相关文件备案管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10分 |
6 | 对招标相关文件备案把关是否严格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30分 |
7 | 对违反规定报送招标相关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是否按规i做出处理 | 各招投标监管机构 | 0-20分 |
附件2:
招标相关文件检查评审计分表2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对象 | 分值 |
1 | 是否按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文件编写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2 | 是否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10分 |
3 | 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4 | 是否有降低或随意抬高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10分 |
5 | 编制的招标相关文件条款是否存在模棱两可,能随意裁定的现象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6 | 招标相关文件是否有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的现象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7 | 是否存在拖延相应招标文件报备时间的情况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8 | 0否存在拒不执行备案修改意见,重复报送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招标相关文件的情况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10分 |
9 | 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肢解后招标发包的情况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10分 |
10 | 质量等级要求、工期要求、保修要求是否合理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11 | 文件主要内容是否完整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12 |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施工和验收规范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13 | 招标相关文件是否经招标人同意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14 | 制定的招标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5分 |
15 | 是否存在文件未经备案就流落投标人或社会他人之手的现象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0-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