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71 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科[2017] 77 号) ,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评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认定北京市等30 个城市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95 个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建科[2017] 77号文件有关规定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我部将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认定。
附件:1.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名单
2.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