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官田河及龙溪河城区靓化和桥n美化工程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7]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官田河及龙溪河城区靓化和桥梁美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白牙市镇;
2.3 建设规模:官田河东岸全长1.0KM和龙溪河段全长1.5KM沿河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河堤改造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额约2600万元。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e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业现行中有关
规定;
2.7 招标范围:东安县官田河及龙溪河城区靓化和桥梁美化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仟叁佰陆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伍元捌角伍分(¥23618635.85)
(注:1.舜皇大道至女英东路段官田河西侧沿河风光带,如因孔明桥规划或因安大道以南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而影响本项目该段工程实施,该段工程招标人将按批复变更后的方案实施,相应工程量移除招标范围,最终以东安县财政局出具的结算n评结论为准;2.财评审定总金额及分项工程单价作为建设方招标投标和施工合同控制价,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b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绿化工1人、花卉工1人(注:因本项目包含绿化工程,故需配备绿化工及花卉工),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不提供的或查询不了或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3.6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公告期内的)。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永住建发[2015]9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投标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份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项目负责人到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o的);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p员、安全员、质量员、绿化工、花卉工岗位证书;
(10) 根据招标公告3.6条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及真实性证明原件(仅省外企业提供);
(11)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
(12)公告之日内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人员如下:法人、项目负责人)。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
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包含节假日)。
6.3报名地点:东安县住建局四楼(东安东站站前大道往西200米)。
6.4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立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5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0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邮箱112090634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i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i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3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a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招 标 人:东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g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55753685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项目 组 成员:李陈坤、陈少林、周科夫
电 话:13874866864、15273587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