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本招标项目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招【2018】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源>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院内
2.3 规 模:总投资预算445.86万元,该工程主要是新建1314.4㎡的食堂,为二层框架结构,钢筋砼坡屋顶上盖蓝色瓦屋面等工程施工。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新建1314.4平方米的食堂。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f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8年8 月 21 日~2018年 8 月 27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s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s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11 日14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六 楼第 一 b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政府网和常德日报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6629327。
10.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
10.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e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招 标 人:桃源县人民法院
地 址:桃源县城
联 系 人:孙主席
电 话:13762628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联 系 人:陈云、付德田
电 话:0736-7252369
传 真:0736-72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