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发包人(甲方)(全称):邵阳市燃气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称):华实安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邵阳市 4#调压站(宝庆路-敏州路)改造燃气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阳市 4#调压站(宝庆路-敏州路)改造燃气工程。
2.工程地点:邵阳市 4#调压站(宝庆路-敏州路)。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邵市发改投[2021]111 号、 邵市发改投[2022]28 号。
4.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
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邵阳市 4#调压站(宝庆路-敏州路)改造燃气工程,本次拟先敷设新管道,再废除旧管道,并对旧管道进行置换处理等,本次敷设中压 PE 管 SDR11 约 700米,敷设低压 PE 管 SDR17 约 1600 米,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邵阳市 4#调压站(宝庆路-敏州路)改造燃气工程,本次拟先敷设新管道,再废除旧管道,并对旧管道进行置换处理等,本次敷设中压 PE 管 SDR11约 700 米,敷设低压 PE 管 SDR17 约 1600 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甲供材料: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设备、主材、配件,即调压器、燃气设备、钢管、PE 管、阀门、法兰、盲板、管件、伸缩节等,乙方根据施工图到甲方指定的仓库领取,领取相关材料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单价按甲方当年度的进价平均值执行。 甲供及甲指乙供材料计取一次运输、保管费用,运输、保管费用按甲供及甲指乙供主材费 0.8%计取。甲供及甲指乙供材料价格以甲方物资部门提供的基准价格为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陆万贰仟伍佰贰拾贰元壹角壹分 (¥ 1762522.11元);
其中:
直接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零玖仟壹佰捌拾陆元伍角柒分(¥ 1209186.57元)
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肆万叁仟贰佰肆拾叁元柒角叁分 (¥ 43243.73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肆万零捌佰叁拾肆元玖角壹分 (¥40834.91元);
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贰拾伍万叁仟伍佰肆拾捌元柒角整 (¥ 253548.7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曾垂胜 。
证书编号:湘243181965885。
安全生产考核证:湘建安B(2019)0105963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9月1日 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邵阳燃气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华实安装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0MA4L3QCC54
地 址: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
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G0402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0205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张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1-8645936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体育新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50177613600000040
合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