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定位:竭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本招标项目 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河西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河西办公区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c道178号
2.3 招标控制价:302.19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t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2.7.1.综合楼东西两端各楼层公共区域及顶棚维修改造;
2.7.2.综合楼、办公楼室外各楼层铁质隔断维修改造;
2.7.3综合楼一楼食堂室内维修改造(包括4个用餐区和本层公共过道);
2.7.4河西办公区区域内现有道路和地坪道路改铺沥青;
2.7.5办公楼五楼内部顶部(现有玻璃顶区域)更换电动窗帘;
2.7.6河西办公区西门新建自动识别车辆号牌闸机、人员出入闸机和北门加装门禁系统;
详细见图纸及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3-13(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60,000.00(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0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于2018年7 月26 日至8月 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时,下午2:30时至 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28#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r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8月15日10时,地点为:湖南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10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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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17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楼528#
联 系 人: 贺先生、曹女士、鞠女士、陈先生
电 话: 0731-84447300-5328
传 真: 0731-844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