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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民政局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政府采购编号:中财采计-2018-3009,委o代理编号:HNXZ-2018-HH-XMZB-046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18-300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标段 ) | 预算(元) |
1 | 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 | 1 | 1363055.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本次投标n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项目)。
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所属机构公章(并提供所属机构网上查询方式和密码附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彩色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彩色复印 ;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彩色复印件;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所属机构公章(并提供所属机构网上查询方式和密码附后);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上述资料现场报名,留加盖本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从2018年 6 月28日起至2018年7 月 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 中方县玫瑰路舞水家园150号2楼 。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7月 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方县民政局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18274536887
地 址: 中方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1877471538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