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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题学习湘建监督【2017】76号文
湘咨讯(陈剑光) 7 月 21 日,我公司在二楼组织召开了《湖南省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专题学习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会议原文学习了《暂行规定》,副总经理袁军主要从 27 条规定来讲授,每条规定进行了详尽的解析。
《暂行规定》已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推行评标和定标分离制度成为《暂行规定》一大亮点。总承包模式已经成为继 PPP 模式之后的工程招标领域最为重要的一种招标形式。
袁总说,按照原先的流程,项目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招标人缺少自主权,导致招标人权责不对等,造成对评标结果责任难以落实。
《暂行规定》提出了推行评标和定标分离制度,即中标人的确立,可以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3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
《暂行规定》还划定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责任,均衡了招标投标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同时,将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阶段确定为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之后。
会议最后,大家围绕《暂行规定》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暂行规定》和贯彻本次学习的有关工作要求。
据悉,《暂行规定》借鉴了江苏、深圳等省市施工招标评标中候选人的确定模式。招标人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评定分离”举措将确立中标人的权利归还招标人,体现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责统一,将促进提升招标投标质量和效率。
公司本部及大部分分公司人员均参加了本次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