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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XZ-2022-SY-XMZB-0460
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9014
1.招标条件
绥宁县湖塘高标准产业园区产业路(X177李唐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绥发改农[2022]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绥宁县交通运输局以绥交发[2022]19号文批准,招标方式已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招[2022]1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绥宁县湖塘高标准产业园区产业路(X177李唐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起点绥宁县李熙桥镇,与省道S248线K35+325处相交,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经滚水村、白沙村、湖塘村、梅溪村等行政村,终点止于绥宁县唐家坊镇,与X001相交,全长10.025Km。本项目拟建为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0m,路面宽度6.0m,车辆荷载采用公路——II级,局部受限路段降低技术标准,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涵洞、安全设施。本项目建安费用2080.332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具体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桩号 |
里程(km) |
招标范围 |
一标段 |
绥宁县湖塘高标准产业园区产业路(X177李唐公路)建设工程 |
K0+000—K10+025 |
10.025Km |
本次招标范围为绥宁县湖塘高标准产业园区产业路(X177李唐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涵洞、安全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不低于14公里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双车道四级公路及以上路面施工业绩(含路基、路面、涵洞工程内容),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查验以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站截图(网上截图的主要工程量需体现宽度、长度 )(或网上打印件),提供官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均无在岗项目,并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2月至2021年5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7月20至2022年7月25日17:00时止(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北京时间,下同)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缴纳方式: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规定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交通运输局、绥宁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39-7611819 0739-2321617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3: 项目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181980768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 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商贸街五巷靠河边二楼
项目负责人:刘秋桃 项目组人员:游恒林、王文青;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173927012 0739-7600006
邮 箱:67956706@qq.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绥宁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739-7611819 0739-23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