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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采购合同编号:新宁财采[2018]000479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科力除虫药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政府办(县爱卫办)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2018]000479
(3)项目内容:新宁县城区灭蚊、灭蟑、灭蝇、灭鼠工作
防治范围:新宁县城区建成区公共区域,包括大街小巷、公共绿化带、公园、广场、公厕、垃圾l点、基建工地、公共下水道、流泥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居民区等区域场所的鼠、蚊、蝇、蟑螂防制工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88000.00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湖南科力除虫药械有限公司 |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 1 | 年/次 | 12880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止
地点:新宁县城区建成区公共区域,包括大街小巷、公共绿化带、公园、广场、公厕、垃圾站点、基建工地、公共下水道、流泥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居民区等区域场所的鼠、蚊、蝇、蟑螂防制工作。
方式:全包干
4.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乙方入场项目实施1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通过省市级评估验收后,凭评估专家验收意见1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巩固期内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在省市调研、暗访中病媒生物防制得分在90%以上,并经甲方验收后在2019年6月底前支付合同条款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元)。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收款方、发票出具方、合同乙方均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年5月20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5月20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前国 委托代理人:李江
电 话:13367392876 电 话:13974926569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