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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命:为项目创造价值,为客户追求卓越,为员工增进福祉
服务宗旨:公正 专业 科学 诚信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2022022800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人才港政策兑现、“百千万”人才政策发布暨“高精尖缺”人才揭榜荐才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20228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人才港政策兑现、“百千万”人才政策发布暨“高精尖缺”人才揭榜荐才活动 |
一般会议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项 |
1 |
892000 |
合计金额小写: 892000 元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第一部分:国际人才港政策兑现暨“百千万”人才政策发布活动 |
||||||||
1 |
长沙经开区人才工作视频 |
视频技术服务 |
条 |
活动开场人才工作介绍视频脚本文案撰写 |
50000 |
1 |
50000 |
|
2 |
各奖项颁奖串场视频 |
条 |
政策兑现环节颁奖视频制作 |
5000 |
6 |
30000 |
|
|
3 |
政策发布动画视频 |
条 |
人才引进政策发布动画短片制作时长10分钟 |
20000 |
1 |
20000 |
|
|
4 |
主会场场地 |
场地服务 |
项 |
主会场场地租赁 |
20000 |
1 |
20000 |
|
5 |
主会场活动物料-外场氛围 |
活动执行 |
项 |
活动场馆外物料搭建 |
28000 |
1 |
28000 |
|
6 |
舞台结构 |
项 |
舞台造型结构 |
8000 |
1 |
8000 |
|
|
7 |
人才展板 |
项 |
人才展板制作设计 |
8000 |
1 |
8000 |
|
|
8 |
基础结构 |
项 |
高清背景与画面制作 |
8000 |
1 |
8000 |
|
|
9 |
LED屏幕 |
项 |
屏幕搭建 |
12000 |
1 |
12000 |
|
|
10 |
音响灯光 |
项 |
氛围灯光与音响 |
20000 |
1 |
20000 |
|
|
11 |
其他辅助物料 |
项 |
辅助物料用电,线材,提词器等现场辅助物料 |
5000 |
1 |
5000 |
|
|
12 |
签约仪式 |
项 |
企业签约电子签约 |
2000 |
1 |
2000 |
|
|
13 |
启动仪式 |
项 |
创意启动仪式环节 |
8000 |
1 |
8000 |
|
|
14 |
主会场人员用餐接待 |
位 |
现场参会人员及领导午餐安排 |
100 |
250 |
25000 |
|
|
15 |
主会场主持人 |
位 |
卫视级主持 |
20000 |
1 |
20000 |
|
|
16 |
主会场现场执行人员 |
项 |
现场导演、技术人员、礼仪人员等人工费用 |
15000 |
1 |
15000 |
|
|
17 |
疫情防控 |
项 |
疫情防控物料、定制口罩、体温抢,扫码牌及人员 |
1000 |
1 |
1000 |
|
|
18 |
印刷 |
项 |
资料、手提袋印刷物料 |
8000 |
1 |
8000 |
|
|
19 |
会务服务费用 |
项 |
会中执行、会后整理等相关材料会务服务费用 |
18000 |
1 |
18000 |
|
|
20 |
活动策划 |
会务服务 |
项 |
活动的策划、前期筹备等相关会务服务费用 |
20000 |
1 |
20000 |
|
21 |
文案 |
项 |
活动文案修改(包括发言稿、主持词、会议手册等) |
20000 |
1 |
20000 |
|
|
22 |
设计 |
项 |
活动中整体主视觉设计及所需物料设计 |
10000 |
1 |
10000 |
|
|
23 |
活动宣传报道 |
宣传服务 |
项 |
央视新闻报道、省内外30家重点媒体件刊发 |
124000 |
1 |
124000 |
|
24 |
湖南日报集团新媒体矩阵宣传报道、图文直播 |
项 |
发布会活动现场图文全程直播、各新媒体矩阵政策短视频集中发布 |
40000 |
1 |
40000 |
|
|
小计金额(小写) |
|
|
|
|
|
520000 |
|
|
第二部分:高精尖缺人才“揭榜荐才”活动 |
||||||||
25 |
参会机构和企业介绍视频 |
视频直播技术服务 |
条 |
参会机构和企业介绍视频素材搜集及剪辑 |
8000 |
1 |
8000 |
|
26 |
活动现场摄影摄像及分会场直播 |
项 |
照片、与分会场网络直播连线技术及人员设备 |
50000 |
1 |
50000 |
|
|
27 |
分会场活动安排 |
活动执行 |
项 |
分会场场地及人员组织安排及现场布置 |
70000 |
1 |
70000 |
|
28 |
分会场场地租赁 |
项 |
分会场场地租赁 |
49000 |
1 |
49000 |
|
|
29 |
职位需求对接 |
会务服务 |
项 |
针对企业高精尖缺人才需求岗位进行职位分析并定期更新发布 |
60000 |
1 |
60000 |
|
30 |
猎头公司邀约及组织人员 |
项 |
邀约猎头公司参加揭榜荐才,跟进引才荐才情况,分会场猎头单位邀约参会,开展岗位分析,引进人才不少于40人 |
2000 |
50 |
100000 |
|
|
31 |
高校邀约及组织 |
项 |
邀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科大、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相关领导出席,组织对口专业学生参会,持续开展毕业生岗位推荐 |
5000 |
5 |
25000 |
|
|
32 |
人员参会保障 |
项 |
参会人员电话短信跟踪、邀约指南等服务 |
10000 |
1 |
10000 |
|
|
小计金额(小写) |
|
|
|
|
|
372000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含税包干价 |
|
|
892000 |
|
|||
合同总金额(大写) |
捌拾玖万贰仟圆整(人民币)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4-17 —— 2022-05-16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分会场所在地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活动执行方案组织,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
(1)对活动进行整体设计策划,并提供服务方案,为扩大活动影响力,能组织邀请省、市级媒体参与活动现场,能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相关活动报道。
(2)做好8个场地的对应人员邀约,对整个活动提供会务服务,并与活动场馆的管理机构进行有效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完成活动场地整体设计及布置,包含现场流程、人员配置、场地主观视觉及延展设计、搭建布置、氛围营造、云相册、云摄影、投影设备、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视频系统、录像系统等。
(4)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物料制作,包含会议资料、工作人员及嘉宾证件、指引标识、座牌、餐牌等。
(5)对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拍照、网络直播,内容均做成数据方式拷贝,活动结束后提交给区人社局(现场视频、照片等版权均归甲方所有)。
(6)提供主会场200人用餐服务。
(7)邀请国内50家以上猎头服务机构参与揭榜荐才活动,并对企业引才岗位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引进人才不少于40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活动费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取得采购人认可,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合同金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2 收款账户: 湖南省长沙市交通银行八一路支行(湖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43189999101000390076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服务以及产品符合双方约定以及法定标准,若乙方提供服务或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或法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由甲方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活动执行中主要负责对活动策划、服务内容、宣传报道、现场执行等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协调、监督。
(2)甲方负责跟进活动配套资金申请事宜,做好活动资金划拨工作,做好该活动相关政府部门的申报工作。
(3)甲方须在人力资源上予以支持,派专人专职做好相应执行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全力推广宣传活动。
(4)活动执行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内容的专业性,并可随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全力执行。
(5)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该活动具体执行事宜的责任主体,乙方在活动执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根据该活动的最终执行方案要求,建立活动专职执行团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乙方须制订详细的活动预算方案,按前期双方约定的活动服务内容做好财务规划,在双方前期确定的服务内容范围内支出费用。
(3)合同签署后,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服务内容及方案,服务内容经双方确定后再予以实施。
(4)本活动的项目资金只得作为与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宣传、物料制作、现场执行、人力资源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5)乙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进行的与活动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用工、设备材料、设计创意、现场执行等,如产生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不牵涉甲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的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7.1任何一方在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情形下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30%,即2676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继续予以赔偿。
7.2 甲方迟延支付合同款项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利息。
7.3 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再支付对应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2.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内容非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签署书面变更协议不得修改。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协议。
(3)如双方未就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双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4)因国家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新冠肺炎疫情等)造成的活动延期及执行流程变更等情况,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签订补充协议。
12.2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合作过程中一方获知的对方其他信息均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接触到的对方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新湖南大厦产业楼47楼 |
法定代理人: |
张庆红 |
法定代理人: |
璩毅 |
委托代理人: |
赵文骄 |
委托代理人: |
罗智文 |
电话: |
13574062294 |
电话: |
1897588365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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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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